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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严格执行《如皋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做到勤政清廉,以身作则,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教育局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教育局的有关规章制度,依法治校,按章办事。在教育教学方面,严格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努力培养“四有”新人。
三.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切实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素质,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四. 在干部任用、教职工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方面,严格执行组织程序,做到任人唯贤、评定公正、奖罚分明。
五. 在学校招生方面,必须严肃招生纪律,公开招生标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计划招生,严禁违规操作,杜绝招收“人情生”。
六. 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和制度,坚决依照省下达的规范中小学收费达标县的各项标准,规范学校收费,确保达标;认真实施收、支两条线,严禁设立“小金库”;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
七. 在学校设备物品采买方面,大宗采买和贵重教学设备添置,改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与市教育局有关职能科室联系,严格审批程序;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必须经过政府采购中心采买;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的采买,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实施,招标过程中必须有市教育局有关职能科室和纪检监察等方面人员参加。
八. 在基建工程管理方面,规范报建程序,报建、招投标率均要达到100%,并实行工程竣工专项审计。
九. 制定和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如师附小管理手册》、《对社会的“五项”公开承诺》和《如师附小常规管理补充规定》,加大防范工作力度。对职责范围内的易发问题,要善于及早抓住苗头,采取对策,把违法乱纪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控制在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突发性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十. 严格考核测评及责任追究。坚持民主集中制,正常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搞好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促进学校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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